一、指导单位
上海羽毛球协会
二、主办单位
上海市静安区体育局
三、承办单位
盐师体育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四.协办单位
上海荫荫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五、竞赛日期
2023年11月18日(9:00-12:00)
六、竞赛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江场西路1717号荫荫羽毛球(江场西路馆)
七、年龄组别
(一)小学1~3年级组(不分男、女子组)
(二)小学4~5年级组(不分男、女子组)
(三)初中男子组
(四)初中女子组
(五)高中男子组
(六)高中女子组
八、竞赛要求
(一)参赛选手须身体健康,适合参加本次羽毛球比赛。
(二)各参赛选手需自行购买办理人身意外伤病事故保险。
(注:购买保险也可添加微信咨询——乐鱼体育 18117482973 )
(三)比赛服装由各参赛选手自行准备。
(四)比赛器材需经得裁判组同意,方可带入赛场,上场比赛。
九、竞赛项目
羽毛球(个人赛)
十、参赛资格
(一)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学校俱乐部、体育培训机构、羽毛球个人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
(二)市一线运动队员不得参加本次比赛。
十一、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为个人赛。
(二)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
(三)每场比赛为三局两胜,每局比赛为11分,10平后,须连胜2分为胜,一方总分先到15分为胜。
十二、录取名次与奖项设置
(一)各组分别录取前四名,最终成绩排名,以“乐鱼体育”微信公众号发布为准。
(二)前八名颁发证书和奖品,前四名另颁发奖牌。
十三、竞赛监督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竞赛监督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规则执行。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三)裁判员由组委会统一选调,提倡裁判员严格按照竞赛规程、规则公正执法。
十四、选手须知
(一)各参赛选手必须严格执行《体育竞赛纪律规定及处罚办法》和竞赛办法的有关要求。
(二)注重比赛规则和运动礼仪,一切由运动员个人行为造成的后果,由选手自行承担。
(三)参赛选手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接受检录,比赛开始后五分钟未到场视为弃权。
(四)比赛过程中必须听从裁判员的裁决,如因异议、进行纠缠致使比赛中断5分钟的,即视为罢赛,如有异议可申请仲裁。
(五)比赛过程中不得喧哗和干扰参赛选手比赛。
十五、纪律与要求
(一)提倡实事求是、公平参赛,反对弄虚作假;提倡顽强拼搏、公正竞赛,反对幕后交易、操纵比赛。
(二)提倡遵守纪律、顾全大局,反对无故弃权、罢赛及任何扰乱竞赛秩序的行为。
(三)提倡文明参赛、礼貌待人,反对不服从裁判或不尊重对手、观众的行为。
(四)凡竞赛过程中出现不服从裁判员判决、无理纠缠、罢赛或谩骂斗殴等扰乱比赛秩序的现象者取消比赛资格。
(五)比赛期间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运动员或者违反其他有关纪律规定者取消该项目的比赛成绩。
十六、其他
(一)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本次赛事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
(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3. 参赛费用80元/人,报名费支付方式请联系梁老师
联系人:梁教练 19921980144(微信同号)
4、赛事活动联系人:章老师 13177810611 (微信同号)
(二)报名时间
1、即日起至2023年11月15日止。
2、报名成功不得更改。
3、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三)请准确填写运动员信息,工作人员将现场查验身份,凡不符者一律取消比赛资格。
(四)报名项目规定
各项目在报名时,不得使用虚假信息。
END